近日,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名单出炉。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6个园区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等19个园区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据悉,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管理办法》,经集中评定后所确定的。试点示范工作周期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试点示范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试点示范园区的分类指导、项目扶持和跟踪管理,督促落实相关主要工作任务。试点示范期满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示范园区进行复核、对试点园区进行考核验收。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试点示范园区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将试点示范园区作为相关专项工作的推进平台,予以政策倾斜和项目扶持,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按照要求上报年度信息统计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有关重大事项及时通过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和目标圆满完成,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在支撑园区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1年开展园区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75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40家。园区试点示范工作以提升产业专利运用能力为核心,以支撑产业为目标,以服务企业为重点,对引领带动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撑园区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报 王喆 王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