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科技进步与对策》杂志2026年第1期发表了中心师生学术论文,题为《我国人工智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研究———域外比较与本土构建》。作者:孙那,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屈直,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论文摘要、关键词
摘 要: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带来伦理与法律层面挑战,构建科学、可持续的人工智能风险治理体系已成为我国立法亟须回应的重要议题。对比欧盟、韩国、加拿大与美国人工智能风险监管制度,重点梳理其在风险识别、分类机制与配套制度方面的差异化路径。总体而言,各法域虽均以比例原则为基础构建分级分类风险治理模式,但相较之下,美国的双轨分类方法更侧重比例性与弹性治理。借鉴域外经验,探讨我国“共性+个性”的分层立法框架构建,在国家统一立法原则下由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差异化规制;在此基础上确立“安全与权益”双轨分类模式,并通过“主导风险识别”与“叠加义务”机制应对风险交叉与冲突等复杂情形;同时,完善动态调整与灵活豁免机制,以实现制度与技术演进的动态匹配,逐步形成统一原则指导、多元规则响应的人工智能风险治理体系。
关键词:人工智能;风险治理;分级分类监管;比例原则
二、论文全文










编辑:罗思琪
审核:韩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