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西安交通大学“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简称“一带一路中心”)代表团访问尼泊尔,与尼泊尔司法和律师机构举行系列会谈。本次交流以知识产权领域为核心,由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一带一路中心”主任马治国教授主导,旨在深化中尼法律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双方就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及争端解决机制等议题达成多项共识,为区域经贸发展注入法治新动能。

本次交流活动由“一带一路中心”牵头,南通分中心主任、方兴世纪集团董事长高宏武、南亚分中心主任Mukunda Adhikari (穆昆达)组团访问。代表团先后拜访了尼泊尔律师委员会、最高法院及总检察长办公室。尼泊尔方主要代表包括:总检察长兼律师委员会主席萨比塔·班达里(Sabita Bhandari),最高法院总注册官比马尔·普多尔(Bimal Pudel),律师协会主席比贾伊·普拉萨德·米什拉(Bijay Prasad Mishra)。 马治国教授作为“一带一路中心”主任全程参与会谈,强调知识产权合作在中尼法律交流中的核心地位。

马治国教授在会谈中系统阐述了“一带一路中心”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优势与合作愿景,成为本次交流的亮点。
核心优势阐述:马治国指出,西安交通大学法学教育历史悠久,作为中国顶尖高校,拥有“科技+法律”的交叉融合特色,在人工智能与法律、知识产权、网络安全与数据法等领域具备核心优势。他特别强调,知识产权是“一带一路中心”的国际合作支柱,可通过资源共享推动中尼法律体系互鉴。
合作模式探索:基于尼泊尔法律体系(源自英美法系)与中国法律体系的差异,马治国提议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多层次合作:学术研讨与人才培养:为尼泊尔提供知识产权教学资源支持,包括联合举办国际司法论坛、培训项目及研究课题,探索“一带一路”国际化拓展新模式。实务合作机制: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框架,强化仲裁法律保障和司法支持,助力区域经贸合作。马治国表示:“双方可在知识产权领域深化交流,共同提升法治水平,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法律支撑。”

会谈中,中尼双方就知识产权合作达成多项共识:第一,知识产权教育与资源共享。尼泊尔总检察长办公室和律师委员会对西安交大的知识产权资源高度认可,同意在2026年启动联合研讨会,聚焦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与人才培养。第二,争端解决机制建设。针对跨国经贸中的知识产权争议,双方将探讨建立标准化仲裁规则,推动裁决承认与执行,以增强区域法律环境抗风险能力。第三,数字化与科技融合。结合“科技+法律”特色,计划在人工智能、数据法等新兴领域开展合作,如共享数字化司法案例,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率。高宏武补充道,企业跨国经营中的知识产权事务是合作重点,“一带一路中心”将支持中尼举办培训项目,为经贸合作保驾护航。
除知识产权外,会谈还涉及更广泛的法律合作。在最高法院访问中,双方讨论了司法数字化和案件管理经验,总注册官比马尔·普多尔介绍了尼泊尔司法体系的核心职能。
在总检察长办公室,班达里强调2019年双边合作备忘录的司法领域内容,期待通过政府、高校和民间组织深化互动。
本次会谈标志着中尼知识产权合作进入新阶段。马治国教授总结:“通过法律交流,我们将促进‘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服务两国人民福祉。”双方计划2026年举办国际知识产权司法论坛,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领域的联合项目,为区域公正与经济秩序贡献中国智慧。

编辑:罗思琪
审核:樊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