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9日—21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在哈尔滨市举办全省文物政策法规暨安全监管培训班。本次培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文物安全监管能力,提升文物法治队伍建设水平。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刘丽娜副教授应邀出席,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专题讲座。来自全省13个市(地)及厅直属文博单位140余名文物安全监管骨干参加培训。

在专题讲座中,刘丽娜副教授系统解读了新修的《文物保护法》。从文物保护新的工作要求,到不可移文物、可移动文物、再到活化利用、法律责任等多个维度展开深入讲解。她强调,新法对“保护第一”原则进行了深化;并明确文物定义与认定程序,新增了旧城改造中的文物保护要求以及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管理规范等内容。她结合国内典型案例,分析了旧城改造、土地开发中的文物保护问题,生动说明了法律条文在实践中的适用与挑战,为培训人员日后工作提供了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指导。

对于文物活化利用,她聚焦于新法在鼓励文创开发、提升科技水平、促进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新增条款,并用文博系统现有案例,探讨如何通过数字技术让文物“活”起来,用科技赋能文物传播。同时,她特别强调了在推动文创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结合“长信宫灯”商标维权等实例,指明文物活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

授课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刘丽娜副教授结合自身教学研究,与黑龙江省文旅系统的参会领导及专家们就文物保护实务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参训学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课程内容丰富,专业性高,实用性强,进一步深化了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理解,
本次授课彰显了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在文化遗产法治领域的研究实力与社会贡献,也为加强跨地区文物法治交流合作提供了平台。未来,法学院将继续发挥学科与人才优势,助力我国文物事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撰稿:肖诗洁
图片:黑龙江文旅厅
编辑:罗思琪
审核:梁龙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