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心动态 >> 正文
  • 中心动态
中心动态
焦和平教授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作“知识产权司法实证研究方法”专题讲座
日期 2024-08-08 22:45   点击: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知识产权检察业务素能专题培训”在内蒙古检察官进修学院举行,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个盟市的检察人员约100人参加了专题培训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综合处处长刘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彦春,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明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焦和平,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黄检凯等专家学者,先后围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疑难问题”“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理论”“知识产权司法实证研究方法”“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探讨”进行了讲解。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焦和平以“知识产权司法实证研究方法”为题,就检察实务工作者如何立足检察业务实践,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撰写案例分析论文、调研报告、法律适用论文、司法改革论文、实务技能研究论文和立法建议论文进行了深入讲解,并以近年来参评并获奖的检察实务论文为样本,一一进行分析和点评。

在“知识产权司法实证研究方法”的具体讲解中,焦和平教授首先就实证研究方法的含义、缘起、发展演进以及与其他研究方法的关系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历史回顾;其次,梳理了实证研究方法的特点和优势,包括数据驱动、可重复性、客观性、广泛性、因果关系、普遍适用性等;再次,讲解了实证研究方法的适步骤,包括提出研究问题和假设、设计研究方法、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得出结论等;最后,提出了实证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及其克服路径,包括数据质量、样本代表性、时间和成本、复杂性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在与培训班学员交流互动中,焦和平教授以《司法隐性不公的现实及解决——基于户籍影响定罪量刑的实证研究》《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司法现状再调查与再思考——基于我国11984件知识产权侵权司法判例的深度分析》两篇文章为例,对于实证研究方法在司法实务论文撰写中的具体运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评议。

图文:梁龙坤

编辑:罗思琪

审核:周宗熙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联系电话:029-82668972 邮编:710049  电子邮箱:xjtuipr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