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下午,文化遗产法系列讲座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项下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在创新港5-1007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刘丽娜副教授主持,讲座有幸邀请到大连海事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明飞教授作为主讲嘉宾。本次讲座的主题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项下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旨在帮助广大师生深入了解国际公约框架下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最新动态,进一步拓宽在场听众关于文化遗产法的国际研究视野。
在马明飞教授的精彩阐述下,讲座内容深入浅出,既有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的细致解读,也有对国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案例的深入分析。
讲座伊始,马明飞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基本框架和重要性。随后,他着重分析了UNCLOS中关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第149条和303条,详细阐述了上述条文的演变和谈判过程,指出这些条文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相关条文制定上的分歧与妥协。接着,马教授深入探讨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纵向上的发展,特别指出了《开发规章》(草案)当前面临的挑战,如与上位法的冲突、概念及程序的模糊性,以及未充分考虑利益攸关者的权益。他还展望了国际海底局勘探规章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应用前景及可能遇到的困境。在讲座的第三部分,马教授将视角转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横向发展,即《国际救助公约》和《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他强调,《国际救助公约》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已迈出重要步伐,《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则进一步细化了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内容和方式,并落实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合作义务,为全球水域内的水下文化遗产构建了多元化的保护模式。马教授还特别提到了BBNJ协定谈判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耦合关系。他解释道,BBNJ是国家管辖外的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有关的协定,但遗憾的是,BBNJ下的海洋保护区目前还尚未涵盖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功能。
马明飞教授的讲授结束后,刘丽娜老师上台总结,表示马明飞教授通过深入介绍1980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发展历程,见证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演进脉络,从最初的勘探,逐步拓展至开发利用,再到保护救助,发展至如今的BBNJ协定,最终形成了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框架。刘老师进一步强调,当我们深入学习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时,必须明确我们所要保护的客体究竟是什么。随着人类对世界的认知不断加深,对文化遗产保护客体的理解也在与时俱进的随之变化,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调整。这种变化不仅体现了我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的重新认识,也反映了我们对文化遗产保护策略和方法的不断创新与探索。
在互动环节,刘丽娜老师与马明飞教授就两校法学院在国际人才培养上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在此期间,马教授提到了大连海事大学的同学们曾多次参与到各个国际组织的实习活动,刘丽娜老师随即邀请马教授跟在场师生继续分享国际组织实习的有关经验。马教授强调,英语能力和专业能力是参与国际实习的关键,而发表英文文章则是同时证明英语能力和专业能力的有效方式之一。此外,他还提到了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工资补助和国际组织后备人才项目,为同学们提供了海外实习机会的宝贵消息来源和资源渠道。
随后,同学们对讲座内容中有关于国际救助制度的案例和海底文物勘探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积极发问,马教授一一作出专业解答,并建议同学们多多研读国际条约和相关法律规定。此外,马教授还专门与参与讲座的留学生进行了特别互动。
在讲座的尾声,刘丽娜老师鼓励同学们继续关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与国际法实践的发展动态,积极参与相关研究和实践工作,鼓励同学们抓住机会,勇敢地去探索更广阔的世界。
文化遗产法系列讲座是西安交通大学《文化遗产前沿问题研究》专业课的特色内容,自2017年起,每年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及法律实务专家,针对文化遗产相关议题,聚焦我国文化遗产法律中的疑难问题与专家学者及全体师生进行学术讨论与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