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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治国教授应邀参加2022年度陕川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并做主题报告
日期 2022-08-11 17: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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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马治国教授出席2022年度陕川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并做了题为《秦岭生态保护区环境资源损害民事赔偿制度的适用与完善》的主题报告。陕西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满德利、广元中院院长张阳、宝鸡中院院长尤青、汉中中院院长赵合理、陇南中院党组副书记张彦平、西铁中院党组书记高波等领导,陕西洋县人民法院代表、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共同研究区域生态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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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马治国教授分析了环境资源损害民事赔偿的必要性,他强调,环境资源损害的民事救济可以很好地弥补行政手段的不足,特别是适合在国有环境资源受到突发性、不可预见性事件的损害,或者跨行政区域损害的场合采用,有利于解决国家资源被任意侵占、不合理使用的状况。

其次,马治国教授围绕明确赔偿范围、确定赔偿义务人、确定赔偿权利人、损害赔偿司法鉴定和开展赔偿磋商五个方面对环境资源损害民事赔偿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并结合相关热点案例,详细分析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过程和方法。

最后,马治国教授通过秦岭环境资源损害民事赔偿的典型案例,以例为鉴,强调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要以法治筑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屏障。马治国教授指出,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跨区协作,坚持“预防性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形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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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还特别举行了《陕川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之委托送达和调查取证实施办法(试行)》签订仪式。三省四地法院达成共识,要用最严格的法治手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治理,切实守护好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会议结束后,各与会代表参加了“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进一步凝聚生态保护共识,加强经验交流,立足司法职能,深化区域协作,共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撰稿、编辑:韩欣悦

供图:张乐

审核:杜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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