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8日,“大治论坛: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2020-2021)”在京举办。论坛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联合主办,旨在关注互联网经济对当前法律体系、监管机构带来的挑战,以及各方应当作出的调整、回应。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尤雪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张道阳等分别致辞,表达对共同探索互联网领域法律治理的愿景,以及对大治论坛隆重召开的祝贺。
“大治论坛”共分为1个主论坛和4个分论坛。主论坛上,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发布《大治报告: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2020-2021)》。报告针对“网络平台个人数据流通利用”“网络游戏直播知识产权争议”“平台经济反垄断”“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监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五大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现有法律制度、不同国家和不同行业的法律治理模式提供了思路和建议。

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焦和平教授受邀线上参加本次论坛并担任分论坛二“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条款的修改与完善”下半场“电子商务平台合规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点评嘉宾。在该环节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文杰教授就《电商平台上的数据合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教授就《算法推荐必然加重平台注意义务吗》、京东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李丽就《合规即发展-浅议电商平台的法律治理》、阿里集团法务合规部高级法务专家何忠凯就《电商平台履行商品治理责任实践与思考》、抖音集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道勤就《算法推荐技术的责任认定思考》、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海外法务部法务李静恬就《电商平台海外运营所涉商标侵权管辖权问题的风险和应对》作了精彩发言。

焦和平教授对六位学者的发言逐一进行点评,并专门就算法推荐背景下网络平台的注意义务问题阐明了五点意见:第一,算法不同于算法推荐,前者属于技术,后者更倾向于技术的利用。第二,当前的算法技术不同于1984年美国“索尼案”中的录像机,一是录像机的制作很难融入生产者的价值观和偏好,算法则可以;二是录像机一经售出生产者很难控制其利用,算法则不同。第三,算法推荐在设计环节、应用环节和推荐结果上均可以受到技术利用者的影响,谷歌搜索引擎工程师甚至曾宣称:“某种程度上当人们使用谷歌,就是在寻求我们编辑性的判断。”第四,算法推荐平台既不同于DMCA法案和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下的纯粹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也不能将其简单等同于信息内容发布者。第五,平台利用算法推荐技术提高了用户粘性及用户忠诚度,获得了高流量价值。最后,焦和平教授提出,基于算法推荐技术的上述特点,应当适度提高网络平台的注意义务,并提出了立足于现行立法与司法解释语境下的解释论进路。
图文:焦和平
审核:杜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