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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学中心法制、伦理保障机制建设研讨会召开
日期 2021-12-15 21:55   点击:


12月14日下午,一附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组一行到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双方就国家医学中心法制、伦理保障机制的建设进行了研讨。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马治国教授,一附院临床药理机构主任陆明莹,国家医学中心创建办公室马鸿波、重离子项目组副教授贾茜,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教授李晓鸣、孙那、助理教授曹毅搏以及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心血管项目组、一附院党院办法务部、创新港MED-X研究院综合办公室和课题组的相关人员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孙那副教授主持。

马鸿波首先就国家医学中心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以及项目的具体需求进行了介绍。他介绍了国家医学中心建设的最新进展,指出国家医学中心是国之重器,也是学校主力推动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要做到五力融合,构建多元化的政策保障机制。谈到中心建设与学校发展目标的关系,他强调中心建设要与学校“6352工程”进行融合,充分利用交大理工科背景和医工交叉研究的优势,全力推动保障中心建成建好。他随后重点结合日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内容,对国家医学中心的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和需求进行了介绍。

陆明莹重点谈到了医学研究的伦理保障问题。她首先介绍了伦理保障组设立的背景和前期工作的基本情况,强调了伦理审查在医学研究中的重要性。随后她结合医疗仪器从科研理念到上市产品这一过程中伦理审查工作的开展,详细介绍了当前医学研究中的伦理审查体系。最后她指出,当前迫切需要在项目的创新性与法律机制体系的伦理性之间找到一个突破点,建立科研伦理审批体制,使之既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需求,也满足临床创新快速转化的需要。

马治国教授就伦理保障组与法制保障组的合并及国家医学中心法制保障机制的框架与内容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和解答。他认为伦理保障组与法制保障组双方都具备不同领域各自的优势,是否合并需要按照国家医学中心建设的需要来确定。谈到国家医学中心法制保障机制的课题开展,他指出应该分为机制建设与理论研究两个层面,首先应该尽快针对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中的法律保障需求建立保障机制和操作指引,以规避法律风险。随后在机制运行的过程中对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行研究成果总结、发表和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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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李晓鸣副教授就科技研究成果转化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孙那副教授就课题研究的计划和方法进行了补充,曹毅搏助理教授就当前课题研究的侧重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最后,双方还就职务发明的认定、技术入股的法律风险以及课题研究成果的形式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撰稿:占妮

摄影:张乐

编辑:蒋维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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