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2月10日上午,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开展学习《知识产权强国背景下的商标与地理标志保护》专题讲座。法规处处长姚新动主持。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要求“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马治国教授从商标保护与营商环境优化、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完善、进一步深化联合商标制度、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强省目标四个方面对此热点展开讨论。
马治国教授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在市场交易中实现。对于知识产权来说,创造是源头,运用才是目的,应构建“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知识产权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真正促发展。陕西省应加强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能力,积极培育地理标志商标,用品牌的无形资产挣来有形的财产,实现培育一件地标、带动一个产业、增强经济的创新力。
商标,特别是地理标志商标,是一把双刃剑,既是保护创新、传承,也具有排他性的特征,要拿捏好创新和保护的关系,特别是对于成长期的地方品牌,更要有长远眼光,学会共赢共生共成长。
马治国教授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激励创新。陕西应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行政+司法”等保护机制和政企联合、区域联合、平台联合“三联合”行政执法机制,构筑起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优化巩固发展环境,开拓创新,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文字、摄影:张乐
编辑:蒋维捷
审核:杜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