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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宪芬教授团队赴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状况第三方评估调研
日期 2021-07-21 22:53   点击:


2021年7月14日下午,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冯宪芬教授团队一行赴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局长方勇、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刘丽、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王俊霞教授、张慧芳教授、张蕾副教授、闫大卫副教授就我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状况第三方评估工作进行座谈交流。会议由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生吴茂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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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局长首先介绍了我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状况第三方评估工作的背景。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并逐步清理废除已有的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2019年开始鼓励开展评估工作。方勇局长指出,公平竞争审查是对政府部门、公权力部门出具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制度及细则进行审查,要求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措施、制度、办法,剔除、防止出现限制竞争的行为,及时提出发现的问题,并给予相关部门建议和意见,防止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根据省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状况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邀请西安交通大学开展评估工作,希望通过第三方评估,在全省范围内,发现问题、对整体公平竞争环境作出判断,以便各级政府和部门更好地出台政策文件。他鼓励大家秉承认真细致态度,根据要求,逐项列出评估的文件,作出公正的评价,便于政策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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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刘丽和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吴茂光对评估流程、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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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次评估工作具有一定的领先性,没有可参考的先例,会议还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而细致的讨论。针对本次评估工作适用旧版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还是2021年6月29日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争议,冯宪芬教授指出,依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理精神,对2021年6月29日以前的存量、增量文件应适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对2021年6月29日以后的增量文件应适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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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曾德元就团队对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随机抽查评估工作进行了现场汇报,团队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人刘丽进行了充分沟通,现场抽取增量文件6份。团队所做的工作得到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认可,对接人刘丽认为团队工作专业、细致、认真,给接下来我省的评估工作带来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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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王瑞腾

图片: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吴茂光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曾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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