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于11月21号在南京召开,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长马治国教授带领团队出席了本次会议。大会为期两日,由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承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等国家司法和行政机关、科研院校和实务界,全国各地27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本次年会以“民法典与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为主题,分别围绕民法典视阈下的知识产权理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相关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新技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挑战与应对、知识产权综合问题、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等九个分议题,以分论坛的形式展开研究与探讨。

马治国教授应邀担任第一分论坛“民法典视阈下的知识产权理论”的点评人。他指出,把人格权、数据和知识产权联系到一起是很有意义的。知识产权研究的客体一直在不断扩张,而民法只有相对保守、最成熟的才能进入民法典。他认为发言人经过研究对比数据的同质性,认为特定的数据信息应当被知识产权所保护是具有创见性的。另外,中国的民法、知识产权法和民法典的编纂都与欧洲大陆的民法有密切关系。在民法典和知识产权法的关系上,我们要和欧洲大陆进行比较,其内在逻辑是在欧洲大陆民法不等于私法,知识产权法不等于民法,所以知识产权法大概率不会进民法典。这给我们的启示是,知识产权要不要进入民法典的问题,在于到底要制定什么样的民法典,这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目前的现状是一个符合客观条件的选择。
撰稿、摄影:曹毅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