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治国教授推动了条例修订工作的启动。2017年马治国教授在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第44期《决策咨询》上发表了《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促进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其中提出加快修订《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制定《陕西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的建议,并提出具体意见。该建议受到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安东副主任做出了重要批示,法工委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马治国专家提出的关于修订《陕西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启动《陕西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两项立法建议比较符合我省目前的实际和立法工作的需要。法工委拟将修订《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和制定《陕西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列入下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并将修订《陕西省发展中医药条例》2018年常委会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将《陕西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列入2018年常委会立法计划调研项目。”法工委征求教科文卫委会员会的意见后,将该意见函复马治国教授。
2019年1月,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修订意见初稿后提交陕西省司法厅代表陕西省人民政府完成修订草案和征求意见,邀请马治国教授和蔡琳副教授全过程参与了相关工作。
2019年3月10日至17日,马治国教授应邀随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琳、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马光辉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一行赴四川、江西、安徽三省调研中医药产业发展和《陕西省中医药条例》修订工作。5月16日应邀陪随同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孙琳等领导赴西安调研《陕西省中医药条例》修订工作。
2019年5月29日应邀列席了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陕西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并提交书面意见。7月份参加了陕西省中医药条例立法论证座谈会。
2019年12月25日应邀参加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陕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会,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提交书面报告。
2020年1月8日,马治国教授应邀以立法咨询专家的身份列席了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陕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再次提出相应意见建议并提交了书面报告。1月9日,该条例顺利通过,于4月1日起施行。
马治国教授带领团队成员蔡琳副教授,秦倩、刘慧、田小楚、张楠、占妮等博士生共同参与了《陕西省中医药条例》的修订工作,为陕西省中医药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智库支持。
撰稿:刘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