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心动态 >> 正文
  • 中心动态
中心动态
西安交大首次中标政府法律服务项目
日期 2018-05-26 10:42   点击:


2018年4月2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了《委托清理省政府规章服务项目服务合同》,这是我校首次中标的政府法律服务项目。在激烈的招投标环节,马治国教授领衔的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团队从多个竞标团队中脱颖而出,最终中标(项目编号:0617-1823FZ0518)。

据了解,陕西省人民政府在日常工作中,为了有效地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与更好地管理本省的行政事务,制定了多部地方性政府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多是因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临时实施的,规章实施满两年后如还需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政府需要从宏观上把握实施的各项规章并定期对其进行清理。在依法治国的良好背景下,陕西省政府十分重视对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力求不断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而各项地方性政府规章正是省政府在政府法治工作中的重要指导。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地方性政府规章必须与时俱进,陕西省政府就此展开了“清理省政府规章”项目的招标工作。

马治国教授团队在招标的过程中,即对陕西省政府现行有效的规章做出了详细的检索,截止目前,省政府现行有效的规章共计154部,最早的一部是于1982年11月13日发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陕西省技术有偿转让试行条例》的通知”,最近一篇是于2018年1月20日发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18)》。检索分析得知,大部分的规章亟待更新以与现行法律和政策配套,相当一部分规章本身存在可能被废止的情形亦亟需进行针对性评估并提出存废意见。因此,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我校清理省政府现行有效的全部规章,马治国教授所带领的团队具体展开项目,将以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精神指导,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找出省政府规章中所存在的各个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清理意见。

据悉,此次的陕西省政府法律服务项目,将以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为平台,成立评估研究组和专家顾问组,该中心在2017年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基础研究”,2015年进行了“陕西省地方性科技法规评估研究”,主持了《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研究、《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改草案)研究》等多项立法工作,具有丰富的立法研究经验。此次中标在省政府法律服务项目,是我校的一个可喜成绩,表明了省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开展相关研究的认可,有利于省政府与学校的进一步合作的开展。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联系电话:029-82668972 邮编:710049  电子邮箱:xjtuipr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