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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立法基础研究专家论证会在珠海召开
日期 2018-05-06 11:42   点击:


5月5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导,西安交通大学主办,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承办,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分院协办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基础研究专家论证会在珠海召开,就《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以下简称《草案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展开论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余海洋、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梓廉等相关领导,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和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中医药行业专家、知识产权研究专家,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基础研究课题组成员等,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庆谦主持。

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梓廉代表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致辞,他结合广东独特的地理位置和风俗习惯,详细介绍了广东省中医药发展的悠久历史以及广东中医药管理部门在中医药管理、保护、传承和发展中采取的具体做法。他表示,广东作为全国常住人口最多的省份,中医药产业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基础、政策基础和物质基础,广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基层中医药建设方面,经过多年的耕耘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广东局目前也致力于开展广泛的调研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此次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立法基础研究专家论证会能够放在广东召开,对广东局而言,是宝贵的学习机会,他希望,与会专家在粤期间能够为广东中医药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宝贵的智慧力量。

马治国教授代表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基础研究课题组就《草案建议稿》的起草情况向与会专家做了说明。他表示,中医药传统知识既是相关持有人、代表性传承人的财富,更是民族、国家和全人类的巨大财富,采取专门立法保护的形式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利于弥补制度空白、防止利益流失,也能够促进文化创新、弘扬民族精神。他指出,课题组在起草工作的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遵循中医药传统知识自身规律;二是明确中医药传统知识国家所有的形式;三是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四是处理好与现行法律的关系。他还从 “重点内容”“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和“与第三稿相比做出的主要修改”等其他三个方面做了详细说明。

随后,论证会进入讨论环节。与会专家一致肯定了课题组当前取得的成果,认为本次起草的《草案建议稿》思路完整、框架合理、论证清晰,具有极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同时还就课题进展中的部分关键问题展开了讨论。

最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余海洋司长做总结讲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课题组所取得的已有成果并对课题组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马治国教授团队开展中医药保护研究在国内具有广泛影响,尤其是近年来,不仅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科研项目,在《中医药法》制定过程中提出了建设性建议,也推动了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条例》的修订和《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的制定,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和贡献。他再次强调了起草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希望课题组能够在已有良好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吸纳与会专家的宝贵意见,保持良好的研究势头,圆满完成课题研究,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据悉,“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立法基础研究”项目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7年第一批中医药法制化建设项目,也是我校首次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项资助的法制类项目。该项目启动后,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组织了近50名专业研究人员投入到项目研究中,坚持从中医药传统知识自身规律出发,以促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传承与发展惠及民生,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宗旨,致力于充分发挥中医药传统知识在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迄今为止,已组织了多场专业论证会,形成了《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并先后完成了三次修改,取得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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