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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硬科技”配套“软环境”把西安打造成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地 ——专访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治国
日期 2018-04-19 09:23   点击:


4月18日,记者就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设立的意义采访了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治国。
  记者:马教授,您作为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设立的重要助推人之一,能否谈谈法庭设立原因以及法庭在支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意义。
  马治国:我在2014年4月的“知识产权南湖论坛”上,正式提出西安应该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原因是当时法院要跨区域管辖,作为西部地区应该有一个。此外,西安作为“一带一路”起点城市,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审判会促进倡议更好地落地生根。
  2016年2月29日,我在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培训会上,提出的成立全国第4个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获得了认可。
  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有利于推动市场发展,陕西省的知识产权案件可以统一起来,提升专业审判水平。
  记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如何看待创新与知识产权“软环境”的关系?
  马治国: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后,我的关注点从西安、陕西延伸到西部。我认为,要发挥资源优势,创新就要落实到知识产权保护上。
  放眼世界,所有先进企业在投资时,首先考虑的环境是法治环境,其中,知识产权环境又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具体涉及环境安全不安全、转化是否能得到保护、是否能得到地方司法的配合。
  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战略”,陕西的“五新战略”“三个经济”就是缺腿的。对于西安打造“硬科技”之都,我认为“硬科技”必须配套“软环境”,即知识产权环境。
  “硬科技”的结果就是专利和技术应用,如果说在开发过程中没有进行保护,其结果就没法得到回报。或者说知识产权被侵权,那么有谁会把“硬科技”放在这里去开发去实施?“硬科技”到产业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法律去保护。
  一句话,我认为西安打造“硬科技”之都,同时就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地。
  记者:请您就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同主体提一些建议。
  马治国:创新依赖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更要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会创造更大的利润。
  从管理来看,政府职能部门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从运营来看,知识产权是一种资源,它在运营中才会产生效益,同时,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
  从保护来看,加强行政和加强司法保护,要衔接好二者的关系。尤其在行政执法上,取证处罚后,如果侵权严重的话,必须一追到底,防止其“割韭菜”式侵权,加大其侵权成本。
  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重新组建的知识产权局划到市场监管总局,这是非常重大的变化,它的主要职能就是行政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我认为,这个保护是大保护,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保障,那么,前面的环节就没有秩序没有安全,树立以保护带动知识产权发展的理念,企业就要利用市场监管保护自己的权益,筑起更牢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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