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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李月晨 宋生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改革方向
日期 2016-11-05 11:38   点击:


宋生辉,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助理察官、中国法学会会员,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管理学学士,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法学硕士。在《科技进步与对策》(CSSCI)等重点期刊、检察系统内刊、正义网、论坛文集等国家级、省级报刊出版物发表调研文章30余篇,研究成果获得“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一等奖”、“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三等奖”、“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三等奖”、“全国‘阎良杯’借贷法律关系调整与医患纠纷处理研讨会三等奖”等多项重要表彰,并多次作为正式代表受邀参加“第十二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等全国性学术会议。参与过近200部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活动,参与编写的图书《陕西省地方性法规评估研究》获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成果二等奖。</span>



核心提示: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指示,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察改革的核心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文/李月晨 宋生辉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指示,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察改革的核心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该制度是要根据中国检察制度发展的历史实践和现实需要,能够解决中国检察制度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法律治理模式,不照搬照抄但可以借鉴任何国家有益经验的中国检察制度。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检察改革的道路是检察制度发展的方向问题和根本性问题。走什么样的检察道路,是中国检察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首要的和最基本的问题。我国的检察制度是在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长期的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与我国国情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制度设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根本保证,表明了我国检察制度的政治属性;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制度基础,也是全面推进检察改革的根本保障;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理论支撑,是全面推进检察改革的行动指南。

僵化引进,法不对症,解决不了检察工作的现实问题。检察改革的关键是检察权的完善和整合。世界各国、地区进行了诸多值得借鉴的有益探索,但一项检察权运行模式好不好,最主要的是考察它是否能够适应本国民主法治的实际需求,是否能够适应国家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的内在要求。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依据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让检察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对此,检察制度改革应当面向四个维度:第一,是否有利于维护检察机关的权威;第二,是否有利于实现法律监督效能;第三,是否体现法治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第四,是否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发展要求。

只讲普世,不接地气,满足不了检察工作的实践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坚持依靠人民推进检察改革,一方面,要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一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检察制度改革要大力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充分吸收检察理论及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优秀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为我们的检察改革提供了坚强支持。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势。在加强顶层设计,保证自上而下的改革有序推进的同时,结合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的检察机关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人民主体地位,吸收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改革成果,有区分的推动制度创新,让每一项改革落到实处。

追程盲进,背离根本,实现不了检察工作的改革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有关改革举措,取得了重要成果。针对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不同地区的改革方案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一是以检察职权的分离制约为导向的公正价值;二是以检察职权的联系配合为导向的效率价值。曹建明检察长指出,做好“十三五”时期的检察工作,要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无论是何种改革方案,应坚持司法公正为核心的价值追求,效率目标是服务于公正需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从根本上也要求保障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这是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的关键。

全面深化检察制度改革,并非检察机关的个体行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需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在党的领导下,科学、民主、依法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工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改革方向。


(作者李月晨系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研究室主任;宋生辉系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干部、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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