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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治国教授团队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资助
日期 2016-11-17 11:29   点击:




11月16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了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马治国教授作为首席专家申报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研究”获得立项资助,这是此次我校唯一获得资助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是现阶段国家社科基金中层次最高、资助力度最大、权威性最强的项目类别,包括应用对策研究、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和跨学科研究三类。主要资助研究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研究”作为一项跨学科、综合型的研究项目,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方副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原所长柳长华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顺德教授分别承担了相应的子课题,并有相关学科的多位教授、中医药研究人员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研究。



子课题研究团队


项目将遵循“理论论证——制度设计——保障实施”的基本思路,从应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构建的现实需要的视角,首先全面论证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法律保护制度构建的理论依据、现实必要性及法律正当性,为构建专门针对中医药传统知识自身特性的保护制度奠定理论基础。其次,从积极、消极两个层面,在创设中医药传统知识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及注册登记制度等配套制度,进而搭建中医药传统知识全方位保护的专门平台;最后,研究落实专门保护制度的具体保护措施及法律责任,以确保专门保护制度能够落到实处。




首席专家马治国教授自2004年开始就参与中医药法律研究,2005年应邀作为骨干专家参与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第12子课题“中医药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研究”,提出了“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制度保护”的观点,被《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采纳。此后持续致力于中医药专门法律制度研究,亲自调研、发掘了大量民间中医药,提供了以传统知识、“非遗”方式传承、保护建议。发起、推动了四个国家级中医药保护社团组织: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业委员会,任副会长,中国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联盟,任副理事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医药知识产权委员会,任副主任委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医药知识产权委员会,任副主任委员。




此外,马治国教授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研究”子课题的研究成果,得到社会高度认可,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重要贡献奖”。马治国教授还曾获得陕西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陕西省省级精品课程和陕西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各一项,此外还获得全国性学术优秀论文奖6项,省级学术成果一等奖6项;在2001年、2003年两次被授予“陕西省优秀法学工作者称号”, 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8年11月获得“中国科学技术法学突出贡献奖”,他为省委省政府提交的多项咨询建议被领导批示肯定并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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