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被概括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始于17世纪中叶法国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后由比利时法学家皮尔第所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政治多极化的深入,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合作也日益多元,在相关的知识活动领域也出现了诸多法律问题。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软件源代码的开放以及国际药品专利的申请等问题都被越来越多的提上知识产权的议论圆桌。研究国际知识产权的前沿问题是对国内国际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新兴问题进行的有效分析,也是对现有国内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理性审视。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成为国家经济改革发展的又一试验田。如何拉动经济带综合发展?毫无疑问,科技仍然是须行在前列的重要力量。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不仅需要人力、物力的大量投入,来源于法律的激励力量也是不可忽视。如何运用法律去提高经济带创新的热情、调动区域创新的积极性?当区域科技创新取得有效的成果时又应当如何运用法律去保护、去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的特殊性需要我们用更加开放、深远的眼光去看待区域综合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科技创新法律问题。
不同国家社会的发展水平不一,其对知识智力成果的保护也将存在差异。但近年来众多国家对知识产权领域普遍引起了较为高度的重视,许多国家通过缔结条约达成对知识产权的国际共识。无论是1883年3月20日在巴黎签署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还是1981年9月26日在内罗毕签署的《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无不体现了国际社会对知识智力成果的日益关注。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细化保护、协调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与各国关于知识产权国内法律规定的利益冲突是我们研究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与实践法律不可回避的问题。
“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是教育部和陕西省政府共建,西安交大和西咸新区联合建设的理念超前、模式创新的开放式学镇。它不是一个新校区,不是简单物理空间的腾挪扩张,而是大学形态质的变化。作为高端人才的蓄水池、文明知识的传播器,其在建设发展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也不容小觑,高校商标的产权保护、新型社区学镇的创新模式专利等问题应当如何合理的运用法律进行解决都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探讨。
医药作为一种性质较为特殊的知识智力成果,伴随着国际化的纵深发展,在医学技术、药学成果研究领域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是应当坚持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医药研究新成果的专利保护,延长药物专利的保护期,以实现对产权人智力成果的严密保护。还是应当放宽知识产权对医药研究的限制,打破医药这种涉及百姓生命安全身体健康领域的产权垄断,促进更多的学术交流合作创新。传统医药在国际化进程中面临的道德法律困境需要我们进行更加深入的考量。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中国与西亚各国之间形成的一个在经济合作区域,大致在古丝绸之路范围之上,这一区域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有关这一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存在着许多的争议,是应该保持历史文化的原貌还是应该引入新的时尚潮流元素进行文化的包装输出?是应该保留区域文化独特的民族性还是应该以更加开放包容的态度促进区域不同民族的文化大融合?区域合作的不断加深,文化产业也焏待调整适应新型的发展趋势。古今文化、中外文化的交织限度也需要法律从一个更加客观理性的角度进行权衡。
传统知识是基于传统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以及一些其他的发明与创造,通常被认为与特别的民族和地域有关,并随着环境变化而保持起原有内涵和形式。传统知识往往具有代代相传的特点,因此其在一定的群体内被熟知却不一定具有广泛性,对于这种人们基于传统而得来的经验知识应当如何从知识产权角度进行保护,如何从更加官方的角度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应用制度,这些都是关乎群体利益的重要法律问题。
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等文化保存价值并经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指定或登录之物品,一带一路涉及区域广大,区域内有不少的文化遗产被视作全人类文明的瑰宝。加强对一带一路中文化遗产的国际保护需要各国携起手来,从技术、资金以及政策上予以支持。如何才能推动国际社会共同保护一带一路中的文化遗产、如何解决一带一路中文化遗产保护中出现的技术性和非技术性问题都是我们在一带一路发展研究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遗留在此区域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不胜枚举。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区域的发展方式也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的发展与文化的存续是否会出现冲突?历史文化遗产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古人类文明成果能否继续延续?越来越多的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也出现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将是这一区域法律研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