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大中城市社科联第28次工作会议主席团研究决定,我中心主任马治国教授被授予“全国社科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陕西省仅有7人获此称号。
表彰决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社会科学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会建设、学术研究、社科普及以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马治国教授长期致力于社会科学研究,其作为首席专家申报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研究”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资助,主持过国家级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15项,横向课题16项;出版著作10部,发表论文160多篇,获奖35项。曾获国务院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首届“中国科学技术法学突出成就奖”、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入选专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子课题骨干专家,获“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重要贡献奖”、“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名家”、陕西省首届“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科普名家”,陕西省优秀律师、优秀法学工作者、优秀司法鉴定人等称号。
撰稿:刘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