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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治国教授带队赴西安市中院旁听庭审开展案件研讨
日期 2017-05-09 15:04   点击:





4月24日、5月8日,在马治国教授带领下,2016级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前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旁听了三起案件审判。真实的开庭不仅让同学们熟悉了庭审的各个流程,还让同学们感受了法官在整个案件中的把控作用以及原被告双方的代理律师在分庭对抗中如何利用证据规则。此次开庭同学们收获了不少实务中的操作技巧。

4月24日,同学们旁听了徐新华诉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基本案情如下:原告徐新华在第三人汝伍升介绍下同被告中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并向被告交付了260万元保证金,原告完成一定工程量后请求被告确认工程量并支付相应款项,被告迟迟不肯确认,该工程被政府部门部分拆除。原告由此诉请被告承担违约责任。针对原告的诉请,被告主张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第三人并非被告公司员工,被告拒绝承担责任。由此,法庭总结了本案焦点,原被告双方围绕该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同学们在此过程中也纷纷进行思考,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判断。在原被告举证、质证的过程中,同学们认识到了搜集证据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了证据规则运用的重要性,对今后的课堂学习提供了针对性方向。


5月8日,同学们旁听的两个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件均为上诉人以一审法院判决错误为由请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改判。上诉人、被上诉人双方就劳动合同有效性、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等争议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并各自举出了相关证据。这种鲜活生动的法律课程教育形式,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案件审理流程,见识到西安中院资深审判员的高效审理效率和高超审理技巧,参与旁听的同学们均表示收获很大。

开庭结束后,同学们针对开庭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马老师也对案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此次开庭同学们获益匪浅,不仅了解了民事审判的具体流程,还对各个流程中的具体环节进行了切身体会,更为重要的是,同学们对如何运用证据、如何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有了新的体会,对今后的模拟法庭和日常学习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撰稿:刘航、任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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