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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三十周年暨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圆满落幕
日期 2015-12-02 11:51   点击:



11月28日、29日,由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举办的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三十周年暨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隆重举行。本次大会旨在凝聚校友力量进一步推动我国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推动我国科技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研讨会于28日上午在南洋大酒店开幕。中国工程院院士汪应洛、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永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平利、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巨拴科、西安交大副校长王铁军、陕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建军、西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黄必方、西安交大法学院副院长李万强等科技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界著名专家学者以及相关校友等一百五十余人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西安交大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马治国主持。

汪应洛院士首先致辞,他回顾了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背景,强调了科技立法的重要性,并对研究中心的未来寄予厚望。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平利在致辞中强调了科技立法与知识产权立法在党和国家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总方略形势下的重要意义,表示全省法院系统将一如既往的为两者的发展提供实务支持。

王铁军副校长在致辞中肯定了技术经济研究中心三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肯定了中心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大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瞄准学术发展前沿,不断创新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方式所作的贡献,希望中心能与交大法学同进步,与交通大学共发展。

最后,王永明副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三十周年表示热烈祝贺。他肯定了中心毕业的法律人才“思想品行端正、专业基础厚实、社会责任感和司法实践能力强”的特质并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谈了自己的认识。

在随后的主题报告环节,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巨拴科、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寿步、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涛、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亭、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明等分别做了精彩的报告。本次研讨会还举办了“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及科技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前沿问题研讨会”以及“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校友返校座谈会”。出席人员在专注学术的同时,联络了多年友谊,老少法律人齐聚一堂,现场气氛热烈。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西迁历史纪念馆、博物馆及机械制造系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项目,追忆往惜的同时感受到了交大的崭新成就。

西安交通大学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于1985年,至今已走过30个年头,成功构建起以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为龙头的教学、科研、实践、人才培养综合平台,成为陕西省首批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本次大会既是陕西省科技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界的一次学术盛会,也是各位校友返回母校,重温同窗情、师生情、母校情的一次温馨聚会。与会人员就诸多话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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