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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规划法》:制度创新与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孙那副教授受邀参会并作专题发言
日期 2026-03-28 11:38   点击:


3月27日,“《国家发展规划法》:制度创新与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本次会议以“《国家发展规划法》:制度创新与治理现代化”为主题,来自西北政法大学、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及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共二十余名学者参加会议,围绕新法实施背景下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路径展开深入交流与研讨。本次会议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主办。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孙那副教授受邀参会,并在会上以“从《国家发展规划法》看我国科技立法的转向与突破”为题作专题发言。发言以《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为切入点,结合当前科技强国建设的时代背景,系统分析我国科技立法在新治理格局下面临的结构性转型问题。报告主要围绕两个核心问题展开:一是科技发展能否被规划,二是如何进行规划。

在第一个问题上,孙那副教授指出,科技发展并非完全自发演进,而是需要在国家层面进行有组织、有目标的制度性引导。当前我国科技立法体系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特征,既包括《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基础性规范,也涵盖《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兴领域立法,但整体上仍存在部门分割、规则冲突与政策协同不足的问题。这一困境与我国过去规划体系中“层级复杂、类型分散”的结构性矛盾具有内在相似性。对此,《国家发展规划法》通过确立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地位,构建“以国家发展规划为引领、各类规划协同衔接”的制度体系,为破解科技立法碎片化困境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参照。

在第二个问题上,孙那副教授进一步从制度构建路径出发,对科技立法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分析。首先,应当突破“部门法拼接”的传统模式,探索构建具有统领功能的科技基本法或“准基本法框架”,实现从分散规制向体系化治理的转型;其次,应明确政府与市场在科技创新中的权责边界,推动形成“市场主导、政府保障”的创新体系,其中政府重点承担基础研究与公共服务职能,市场则在应用创新与成果转化中发挥主导作用,从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创新活力。在此基础上,孙那副教授还对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制度的演进路径进行了理论反思与现实检视。报告指出,传统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为核心的线性创新模式,已难以适应当前创新链条高度融合的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国通过相关法律修订逐步引入非线性创新理念,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发展,但在科研管理与评价机制中仍存在路径依赖。对此,报告提出,应从“以物为中心”的管理逻辑转向“以人为本”的制度导向,强化科研人员自主权保障,完善多元激励机制,并通过构建以质量、绩效与贡献为核心的评价体系,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报告最后指出,《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国家治理进入“规划法治化”的新阶段。对于科技立法而言,该法不仅提供了制度参照,更从目标统领、主体回归与机制平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应以此为契机,推动科技法治体系由“碎片化规范”向“体系化治理”转型,使法治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制度保障与发展引擎。

孙那副教授的报告逻辑严谨、视角前沿,既立足制度分析,又回应现实问题,引发了与会学者的广泛关注与深入讨论。

撰稿、供图:屈直

编辑:罗思琪

审核:韩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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