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防控“十四五”专项规划》有关要求,陕西省文物局委托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刘丽娜副教授承担《陕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立法课题。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陕西省文物局召开了陕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调研课题的开题论证会。

本次会议由陕西省文物局督察与安全处副处长李振萍主持。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刘丽娜副教授作为课题承办单位负责人就课题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内容及计划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课题情况。她指出文物安全责任制是文物安全防控至关重要的一环,陕西省作为全国文物大省,更应义不容辞地聚焦本省文物安全的制度建设,制定我省的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专家与领导们认真听取了刘丽娜副教授的汇报,对课题开展提出进一步建议。陕西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一级调研员易徽指出,应重视立法过程中程序正当性、合法性,尤其是征求意见环节。西安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原西安市法制局局长陈新安指出在责任追究上立法态度需要谨慎,并希望课题组拟定有新意、能操作、好落实的制度。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郑辉在肯定课题安排合理、资料收集充分的前提下,建议在调研中更应突出我省文物安全责任制的特色。

在讨论环节,陕西省文物局督察与安全处处长周党卫、二级调研员王相宜、科员卫学池与专家学者和课题组成员就文物安全的预防管理、文物安全责任的范围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最后,周党卫处长对本次开题论证会作以总结。他表示,专家们意见中肯,课题进度、规划有序合理,希望课题组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此次课题。本次开题圆满结束。
撰稿:徐蕾娜
供图:张诗笛
编辑:韩欣悦
审核:杨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