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3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港务浐灞分局知识产权管理科科长关昊楠、知识产权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宋佳,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全、高菁、李静涵一行来到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就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传承、发展工作进行座谈。座谈围绕中医药传统知识、中医药非遗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马治国教授、孙那教授及在读博士生参加座谈会。
马治国教授首先对一行人的到来表示欢迎,随后介绍了知识产权研究院近年来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传统知识保护领域的研究情况及人才储备情况。同时就中医药传统知识和非遗保护所面临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典型案例谈了自己的看法。

马治国教授指出,中医药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医药的保护方面存在局限,应当建立中国特色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同时,还应当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对中医药的保护作用。
马治国教授强调,国家在《中医药法》框架下,正在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体现中医药特有规律,同时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提供的保护路径,非遗作为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传承、创新的关键是“人”,要通过政策扶持、立法保护,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在非遗人才入口端,建立传承人退出机制,发挥政府管理监督作用。在非遗人才培育中端,创新传承人“走出去”机制,唤醒年轻一代传承弘扬传统文化的意识。在非遗人才培育终端,搭建起新生一代传承人的培育机制。也要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的知识产权制度,对适合保护的对象提供保护。
最后双方表达了对于未来在涉及中医药市场领域各种行政保护法律问题进一步交流合作的意愿。
图文:张乐
审核:杜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