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上午,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评价体系项目推进会在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召开。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王健、副处长张戈、法纪教育科科长惠松、办公室负责人李萍、李政阳、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马治国、广东信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勃以及课题组成员赵世桥、亢亚飞、孙嘉学、冉子明参加了会议。王健处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听取了课题组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评价体系项目的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第三方评价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具体需求,就如何做好数据应用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王健处长指出,2020年出租汽车管理处通过与嘀嗒平台的合作,借助疫情期间智慧码的推广使用已搭建起了基本的评价体系,三月份收到270多万条评价信息,四月份收到582万条评价信息。嘀嗒平台对以上评价数据做了基本分类,结合这些数据基本可以实现对企业及驾驶员的分级分类。他强调,疫情期间出租汽车管理处通过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设立检查点,重点考核疫情期间驾驶员的口罩佩戴情况以及车辆的出市情况。接下来的重点工作就是研究如何将以上数据有效应用到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考核以及第三方评价工作中。

马治国院长指出,为建立西安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第三方评估机制,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课题组根据《西安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根植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现实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开展座谈等方式,已完成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以及第三方评价体系的初步建设,自2019年7月份作为第三方开始对出租汽车行业的信用监测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全程参与2019年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年终考核工作,督导考核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考核。此外,课题组通过标志标识、车容车貌、规范服务、安全行车、车票结算、重大项目落实、媒体报道七个方面搭建起了相对完善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第三方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但由于信息壁垒等问题致使第三方评价工作没有深入开展。

针对2020年的出租汽车行业企业考核工作,王健处长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应该重点突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所做的工作,可以结合智慧码的推广使用、实名制登记、消毒点工作、物资购买发放等六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第二,出租汽车管理处已获取2019-2020年西安市出租汽车企业的交通事故数据、交通违章数据、车让人数据、交通事故死亡数据,并对事故的主责、全责、同责等都有基本的数据分析,可以将这些数据应用到企业安全运营考核指标中,而且还可以做进一步的同比、环比分析。

殷律师表示,2020年上半年由于受疫情影响致使月考核评价工作没有开展,前三个月是疫情防控的重点时期,其评价重点应该有所侧重。四月份到六月份的考核工作,由于受疫情影响较小,课题组可以按照原有的评价体系结合嘀嗒平台以及交警队的数据进行评价。另外,他建议通过将嘀嗒数据与视频监控结合起来的方式,从不同的维度和角度将评价工作做细、做实。
马治国院长表示,第三方评价的结果是否公正、客观,主要取决于数据的客观性。嘀嗒平台以及交警队提供的这些客观数据将会为课题组顺利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接下来,课题组会研究如何将上述两方面数据与第三方评价指标有效融合起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此外,会议还针对智慧码的长期推广以及标兵驾驶员、星级评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悉,“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评价体系项目”是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承担的“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评价体系项目”的子项目之一。截止目前,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已完成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以及第三方评价体系的初步建设,并自2019年7月份开始作为第三方参与2019年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2020年,课题组将会在完善第三方评价体系的基础之上,全面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第三方评价工作,深入发挥第三方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用考核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撰稿:赵世桥
摄影:孙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