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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召开陕西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研究”开题研讨会
日期 2016-01-13 11:16   点击:


2016年1月12日,由法学院马治国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2015年度陕西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研究”开题研讨会在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召开。出席此次开题研讨会的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有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刘世文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周兴生副教授、西安政治学院李芳梅教授、西安政治学院梁毅雄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卫副教授、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陈波副研究员。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在读博士生翟全军、张克祯、田太荣、张磊以及其他硕士生参加会议。

马治国教授首先对出席此次研讨会的各位专家、学界同仁表示感谢。他谈及,能够成功申报2015年度陕西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离不开课题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此次研讨会的目的,就是要集思广益、凝聚智慧地对本课题的各项研究任务做体系化安排,以便按时超质地完成课题研究目标,为党和国家关切的重大战略问题、法治中国建设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前瞻性、学理性与实践性的决策咨询建议。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博士生张磊向与会成员简要介绍了课题的申报缘由与课题总体框架,以供各位专家学者参考。他谈到,本课题大致按两个思路进行研究:首先纵向的角度(即法制史的角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其次从横向的角度(即部门法学的角度),课题组的各位专家将自己的研究重点与法治道路结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以推进研究更为深入地进行。


 


在专题研讨阶段,课题组的各位专家学者畅所欲言,就课题的深入研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刘世文研究员认为,本课题的研究应该注重以下三点:第一,要重点阐述课题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解和看法;第二,在总结中国经验与技术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与教训,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出前瞻性的咨询建议;第三,将课题的理论研究以及当前司法改革等重大现实问题有机结合,确保课题研究更具有实践性。周兴生副教授认为,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其核心问题在于“走”,因此,怎么“走”这条道路是本课题的难点。只要把这个难点攻破,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丁卫副教授认为,本课题可以在“中国特色”上做功课,重点阐述中国的法治道路与西方的法治道路有何差异。其中,“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和重点,因此应该重点论证“党的领导”的相关理论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比较我国的“依宪治国”与西方的“宪政”之间的差异,促使课题研究更为深入。再者,以比较法学研究为视野,从具体的部门法为切入点进行分析。李芳梅教授提出将“军事法治研究”作为本课题研究的亮点,同时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谈到要依法治军,要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些都可以成为本课题研究的内容。梁毅雄副教授认为,本课题采纳的横向和纵向研究视角并不矛盾,但还可以从部门法的角度予以扩充。同时在研究方法上,我们还应当推进相关的实证调研研究。陈波副研究员认为,从研究背景上看,应该重点阐述为什么要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出这一命题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先把这个问题弄清楚了,课题的其他研究就可以深入进行。张克祯博士生认为,本课题的研究可以从三个方面展开: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什么,这是一个解读性的问题;第二,为什么要走这条道路而不走别的道路,这应该是课题研究的重点;第三就是怎样“走”的问题。

随后,马治国教授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他谈到,综合课题组成员的讨论和发言,本课题的研究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为“理论问题”,也即“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第二为“制度问题”,也即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什么,这一体系是否契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三为“运行问题”,也即这条道路到底应该怎么“走”的问题。希望课题组的各位专家学者结合各自专长和本次讨论的结论作进一步的思考,以便课题按时顺利开展。最后马治国教授还就课题的下一步研究进行了具体分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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